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三十批(昆环督转〔2018〕129号)交办编号 D530000201807040029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三十批(昆环督转〔2018〕129号)交办编号 D530000201807040029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中央金座顺隆KTV,包房隔音设施不全,噪音扰民。信息公开显示:包房内隔音设施齐全,不存在噪音扰民现象。投诉人对此提出质疑:2017年5月西山区监测站进行过噪音监测,西山区监察大队对KTV进行过2万元的处罚,并要求其整改,之后KTV进行过整改,但是效果不好,噪音依然很大,住户又向区环保局进行反映,一直没有得到答复,噪音扰民情况一直也没有得到解决。投诉人认为区环保部门存在欺上瞒下行为。
二、属实情况
基本属实。
三、重复情况
与D530000201806190021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不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反映的地点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中央金座3栋A座N301、B座N302、C座N303,名称为昆明顺隆娱乐中心,于2011年9月开始经营,主要从事KTV娱乐服务,总投资约100万元,占地面积1866平方米,共设置30间包房。
环保手续办理情况:项目于2011年9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西环管发〔2010〕130号),2013年6月26日在西山区环境保护局办理了《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号530112100099453C0862Y,有效期2016年6月26日至2021年6月25日。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7年5月1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噪声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针对其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2017年5月17日西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2017年6月1日对该中心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应投诉人要求,2017年10月30日11﹕00时西山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向投诉人发送了对顺隆KTV处罚决定书和缴款的彩信图片,并对其进行了回复。顺隆娱乐中心按整改要求投资80万元,对部分包房(12间)针对噪声问题重新进行装修,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间,西山区环境监察大队未接到过市民对该KTV噪音扰民问题的投诉。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2018年6月20日,市民向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了该中心噪声扰民问题,督察组转办了顺隆KTV噪音扰民的举报材料,根据投诉人反映的问题,2018年6月25日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再次对该娱乐中心楼上和边界布设了2个点位进行了监督性监测,据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6月27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边界噪声排放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中央金座3栋A座4层楼2号点位(住户门口)B类房间倍频带声压级(250HZ和500HZ)噪声超过《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区标准)。针对昆明顺隆娱乐中心噪声扰民的问题,西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对昆明顺隆娱乐中心噪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立即进行整改,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经营中产生的娱乐噪声必须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区标准)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针对西山区环境保护监测站6月25日在中央金座3栋A座4层楼2号点位(住户门口)B类房间倍频带声压级(250HZ和500HZ)噪声超标的环境违法行为,西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将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九、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