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二十六批(昆环督转〔2018〕125号)交办编号 D530000201806300016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二十六批(昆环督转〔2018〕125号)交办编号 D530000201806300016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西山区滇池路南亚风情园对面的云铜集团金色池塘温泉酒店,每天晚上都有洒水车到酒店取水,车辆喇叭声、车辆发动时的噪声对周边居民造成很大影响,曾向市长热线反映过,没有达到很好的解决。希望督察组协调处理。谢谢!
二、属实情况
基本属实。
三、重复情况
无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不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该金色池塘温泉酒店为昆明金色池塘温泉酒店有限公司所有,其公司旗下的几个分店均会在此处取水。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经现场检查,该处为其公司旗下的几个分店集中取水点,取水车辆为罐装密封车,取水时间为每晚(凌晨)1点左右,期间存在车辆按喇叭、鸣笛等产生噪音情况。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西山区工作人员已要求其负责人(牛跃武:138****2149)对夜间取水时间进行调整,夜间取水时间确保在21:30以前,其他时间严禁取水,并且在取水期间严禁按喇叭,严格控制噪音。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西山区将督促金色池塘温泉酒店有限公司加强对该公司取水车辆的管理,要求其进入滇池时代范围内禁止鸣笛,并严格在承诺的取水时间前完成取水工作。
九、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