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二十二批(昆环督转〔2018〕121号)交办编号 X530000201806260009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二十二批(昆环督转〔2018〕121号)交办编号 X530000201806260009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反映:昆明环城南路816号院内脏、乱、差,乱搭乱建,流浪狗多,绿化带种菜,小区旁边养狗,狗声扰民,化粪池有时外溢,晚上夜摊、烧烤油烟、污水,共享单车乱放。
二、属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无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不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永兴路社区816号院是上世纪80年代建设老旧小区,没有物管,由社区代管。816号院坝今年已经列入微改造,现在正在进行招投标,将进行全面改造。
西山区接到督办件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816号院进行巡查,摸清情况。6月28日上午西山区永昌街道办、永昌派出所、永昌执法中队和永兴路社区10名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经现场检查,昆明环城南路816号院坝内现有流浪狗1条,有共享单车进入,其它问题(乱搭乱建、绿化带种菜、化粪池有时外溢、晚上夜摊、烧烤油烟、污水)不存在。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西山区已安排工作人员清理了院坝内共享单车,并对门卫进行调整,指出了管理上的漏洞;对1条流浪狗进行了驱赶,并清理了狗窝;对不按规定晾晒衣服的行为进行劝导。
七、下步工作打算
816号院坝今年已经列入微改造,现在正在进行招投标,将进行全面改造。西山区将指导社区对没有物管的小区加强管理,落实社区每天巡查工作制度。
八、责任追究
无。
九、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