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二十二批(昆环督转〔2018〕121号)交办编号 X530000201806260002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二十二批(昆环督转〔2018〕121号)交办编号 X530000201806260002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反映: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春雨路307乡道华居木材加工厂环境污染问题,该厂建在离滇池1000m范围内,主要加工木材制品,加工后废弃物容易污染滇池入湖水源;木屑粉尘造成空气污染甚至粉尘爆炸、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危机周边列车运行和住户安全。
二、属实情况
基本属实。
三、重复情况
无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不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投诉人反映的为昆明市西山区华居防腐木加工厂,位于马街街道办事处小渔村铁路旁4号,主要从事防腐木的加工和生产,占地面积约2733平方米,于2009年5月正式投入生产。该厂已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云南省木材加工许可证,2017年5月停产至今,现已改为仓储。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1.现场检查时,该厂生产设备已经全部搬走,现场堆放有约1500立方木材,因距离居民楼较近导致扰民问题的发生。
2.安全问题
2018年6月28日,昆明市安监局、西山区安监局聘请两名涉爆粉尘专家到昆明市西山区华居防腐木加工厂进行安检生产检查,经专家现场检查,提出检查意见(专家检查意见附后):
现场发现有断料、平刨、碳化加工及沉降式除尘房等设施,涉及爆炸性粉尘,不符合粉尘防爆相关要求;
厂房内设有人员住宿设施,不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的要求;
厂房内设有木油库、液化石油气瓶库,未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且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的要求;
厂区无完善的消防设施、现场消防水池未配备消防泵;室内消防栓箱破损,水带、水枪缺失;现场试验,消防栓箱水管内无水压;物料遮挡消防设施、无消防、疏散通道;
厂房内物料堆放无序、无限高标志、无防倾覆措施;
厂房内电气线路、开关柜布置无序,无安全接地、破损。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1.根据现场情况,执法人员要求昆明市西山区华居防腐木加工厂:严禁在现址恢复防腐木等木材的生产和加工;项目内不得设置生活设施;加强管理,文明经营,同时做好安全、消防等工作,避免扰民问题发生。
2.针对安全方面的问题,昆明市安监局、西山区安监局联合安全检查情况,根据涉爆粉尘专家检查意见,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西安监管责改〔2018〕31号),要求企业就存在的问题于2018年6月29日整改完毕。
2018年6月29日西山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对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复查检查,下达了整改复查意见书(西)安监管复〔2018〕23号,企业已按2018年6月28日西山区安监局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西)安监管责改〔2018〕31号的要求整改完毕。
七、问责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西山区将继续按照举报办理工作方案及流程要求,积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和投诉。同时,继续加大对该厂的环境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其木材加工项目死灰复燃,避免扰民问题发生。
九、整改时限
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