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十七批(昆环督转〔2018〕114号)交办编号D530000201806210002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十七批(昆环督转〔2018〕114号)交办编号D530000201806210002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白眉社区商白村,在社区石书记家房子的旁边,有一不知名的小作坊在养猪,大约有300多头,养猪废水、粪便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外环境。希望督察组调查处理。
二、属实情况
情况属实。
三、重复情况
无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不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经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生态环保办、农林部门、兽医站和白眉社区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投诉反映的养殖小作坊,位于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章白村,养殖人范如奎,主要从事生猪养殖,该养殖场租用团结街道办事处章白村石金兰民房进行生猪养殖,租用期为10年,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于2016年12月10日承租,设计存栏200头,现存大小猪181头,可出栏64头 。养殖点有:猪舍22间、粪便池2个(约50立方米);养殖废水沉淀进入原房东自有废水塘进行处置,粪便外销给种植人员作农家肥进行农作物种植。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养殖点属小未达规模化散户养殖,未取得农林、工商、环保等相关审批。养殖产生的废气、废水、牲畜叫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被周边居民投诉。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举报问题,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生态环保办、农林部门、兽医站和白眉社区工作人员及时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对养殖户进行政策宣传,并开展了养殖点的取缔清理工作,养殖户于2018年6月25日前已将存栏181头生猪交由屠宰场处理,现养殖场点已被取缔,猪舍卫生已清理、消毒完毕。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污染源检查、防控,加强企业,严厉打击规模化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避免出现新的排污企业和违法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