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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1806-086445 主题分类: 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8-06-17 16:05
名 称: 昆明市主城四区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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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主城四区落户条件

发布时间:2018-06-17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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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主城四区落户条件

 

(1)购房落户。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以下合称主城4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商品住宅的,可以申请将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申请人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接迁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

(2)租赁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在主城4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并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或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

(3)合法稳定就业落户。在主城4区合法稳定就业,且在昆明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办理居住证均满3年的,可以申请将本人户口登记在就业单位集体户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口。

(4)昆明市主城4 区内迁移户口的,不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办理居住证等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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