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号)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杨旭代表:
您在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家乐经营监管的建议》,已交我局和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我局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现有碧鸡、海口、团结街道全部及马街、福海街道部分社区为农村地区,涉及国土面积约642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72.8%,人口约28.1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7.06%,上述农村地区目前共各类规模的农家乐经营单位454户。
二、办理情况
1、加大《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一年来,我局的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发放宣传材料、单独走访等方式向农家乐经营者宣传普及食品生产经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截至目前,我局涉农市场监管所共组织农家乐负责人及主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集中培训5期、参加培训人员达628人次,发放食品安全法律读本、宣传材料680余册(份),单独走访农家乐经营者232户次,推送相关手机短信、微信28条。通过宣传培训,全区农家乐经营者食品安全和环保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得到了不断提升。
2、创新农家乐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加大对全区农家乐的准入和规范力度。我局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建立“并联审批、双向告知”机制,积极主动解决全区农家乐长期存在的无照无证经营问题。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全区农家乐经营实际,对全区农家乐经营单位进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截至目前,我局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共为116户农家乐新办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为32户不具备办证条件的农家乐发放了《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卡》,对448户农家乐经营单位进行了餐饮服务业量化分级,量化分级率98.7%。
3、强化农家乐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一年来,我局的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增加农家乐日常检查频次,开展无证无照、散装白酒、使用过期变质原料等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农家乐,“两超一非”、缺斤短两、宰客欺客等违法行为。增加食品检验检测投入,加大农家乐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增加农家乐食用农产品、食品、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不断提高农家乐食品安全水平。截至目前,我局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共检查农家乐经营单位920余户次,组织开展农家乐野生菌、散装白酒、文明城市专项检查3次,检查农家乐经营单位1440余户次。监督抽检农家乐单位凉菜、米面制品、餐饮具59批次。适时发布消费警(提)示3期,张帖预防草乌、附片、野生菌中毒警(提)示680张,做到了全区全年农家乐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事件零事故,草乌、附片、野生菌中毒事件零报告。
4、发挥街道、社区、行业协会的作用,实施农家乐提升工程。我局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加强与涉农地区街道、社区的联系,定期组织农家乐经营单位开展烹饪技能、礼仪服务等培训,不断提升农家乐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农家乐经营单位就农家乐菜肴开发、文化发掘、乡村旅游开发、宣传营销理念更新等进行座谈,通过深入挖掘农耕文化、山水文化独特魅力,走差异化竞争道路。截至目前,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举办营销专家、烹饪师讲座3期,培训农家乐负责人、厨师60余人,逐步形成了龙门特色餐饮一条街、西山风景区茶马花街等一批农家乐品牌。
5、加大与环保、卫计、农林、文旅体、水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提升农家乐监管服务合力。与区环保局联合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宣传,提高全区农家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率;与区卫生计生局开展农家乐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查漏补缺,共为农家乐从业人员免费体检和补发《健康合格证明》180余人次;与区农林开展农药使用常识普及宣传,提示农家乐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使用农药、兽药,不使用国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与区文旅体局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积极宣传科学文明消费方式、积极倡导“光盘行动”。
6、充分发挥12315、12331投诉举报功能,健全农家乐消费投诉举报维权网络和绿色通道,完善农家乐消费投诉举报处理、督办、反馈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农家乐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家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共建立消费者联络站、投诉站54个,受理消费涉及农家乐经营单位的投诉举报21件、办结21件、为农家乐消费者挽回经济缺失1.76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以及农家乐建设规范、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宣传营销技能等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全区农家乐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意识和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能力。
2、建立完善“并联审批、双向告知”等机制,加强与环保、水务、城管等部门的协作,一方面有效解决农家乐长期无照无证经营、经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另一方面妥善处理好环境保护、水体水源保护等问题,实现全区农家乐与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谐发展。
3、认真开展农家乐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家乐违法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要求,加大农家乐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重点开展无证无照、散装白酒、使用过期变质原料等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农家乐,“两超一非”、缺斤短两、宰客欺客等违法行为。
4、继续增加食品检验检测投入,加大农家乐经营单位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增加农家乐食用农产品、食品、餐饮具的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不断提高农家乐食品安全水平。
5、加强与街道、社区、文旅体等部门的协作沟通,改善农村地区生产生活环境、完善农家乐经营配套设施,深入挖掘农耕文化、山水文化,搞好农家乐相关项目开发、加大农家乐宣传营销,规范农家乐经营行为,不断提高全区农家乐竞争力。
6、继续健全农家乐消费投诉举报维权网络,完善农家乐投诉举报处理、督办、反馈机制,提升农家乐消费者的安全感、获得感、认同感,坚决打击侵害农家乐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家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全区农家乐消费回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