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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1712-274569 主题分类: 2017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2-15 16:48
名 称: (76号)关于对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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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号)关于对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7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2-15 16:48
字号:[ ] 来源:昆明西山

席昆红委员:

  您在政协昆明市西山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山区现有碧鸡、海口、团结街道全部及马街、福海街道部分社区为农村地区,涉及国土面积约642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72.8%,人口约28.1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37.06%。上述农村地区共有农贸市场12个、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1020余户、固定乡村街集市3个,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73户、备案及正在备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7个、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8户、餐饮经营单位(含餐饮类食品摊贩)1520余户、食品销售单位(含销售类食品摊贩)2460余户、保健食品专(兼)营单位160余户。

  二、办理情况

  1、加大新《食品安全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及普及力度。一是按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要求,通过集中、分散及外出学习等方式对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信息员食品安全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监管水平。二是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通过组织集中培训、发放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推送手机短信和微信等方式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宣传、普及食品生产经营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食品生产经营相关知识,不断提升全区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守法意识。截至目前,上述涉农市场监管所共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集中培训7期、参加培训人员达4960余人次,发放食品安全法律读本、宣传材料7500余册(份)。三是结合2017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实物展示、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消费警示、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向消费者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消费知识和维权常识,不断提高食品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截至目前,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共开展各类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10期,发放宣传资料3800余份、张贴消费警(提)示460张、推送手机短信和微信86条,受众群众达1200余人次。

  2、建立和完善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机制,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农村食品监管。以农村人口聚集区、乡村集镇等为重点区域,以农村集贸市场、街天集市、农村客堂等为重点场所,以农村超市、农家乐等为重点单位,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肉制品、白酒、饮料、调味品、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以春节、端午、中秋和农村集体聚餐等为重点时段,健全农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完善片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延伸监管触角。截至目前,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共检查各类市场392个次、商场超市182个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16500余户次、食品摊点6800余个次。

  3、加大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不断提升农村食品质量水平。一是着力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样行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抽样能力,认真做好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后处理工作,切实做到专项抽检有方向、监督检查有目标、问题处置有成效。截至目前,共对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市场监管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专题培训2期、培训食品安全抽检人员47人次。二是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目前已完成国家、省、市、区级及专项、食品安全应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442批次,覆盖了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抽检食品及产品涉及蔬菜、水果、畜肉及副产品、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禽蛋、饮用水、饮料、白酒、茶叶、糕点、月饼、食用油、肉制品、鲜粮制品、糖果、蔬菜制品、调味品、淀粉制品、餐饮凉菜、米面制品、餐饮具等30余个类别。三是严格督促农村地区农贸市场开办者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食用农产品快检义务,截至目前,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12个农贸市场共快检蔬菜、水果、畜肉及副产品、禽肉及制品、水产品1800批次,并在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公示栏》上进行了公示,对于快检结果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及时进行退市和销毁处理。四是按照《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山区20178件惠民实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通〔201743号)要求,抓紧推进“西山区农贸市场及大中型生鲜超市食品快速检测项目”,此项目预计在11月份可完成,届时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12个农贸市场也将同步建成12个农残快检室。

  4、加大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一非两超”、经营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白酒、肉制品、乳制品、茶叶和元旦、春节、五一、六一、端午、中秋、国庆及春、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整治共26次,检查各类市场166个次、商场超市124个次、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9800余户次、食品摊点1400余个次。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共对全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立案21件、结案17件、案值金额17.86万元、罚没金额136.52万元,取缔食品生产加工“黑作坊”5个。

  5、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畅通农村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一是为加强我区农村地区各类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降低我区农村地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按照《西山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补贴,为全区218个农村集体聚餐场所(客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免费对农村集体聚餐厨师进行体检430余人,免费培训农村集体聚餐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和烹饪技能180人次,配套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现场指导等文书500余套。截至目前,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市场监管所共备案农村集体聚餐214餐次、派出监督人员460余人次、签订农村集体聚餐承诺书214份、开具农村集体聚餐监督意见书214份,保障农村集体聚餐人员12万余人次。二是充分发挥1231512331投诉举报功能,健全农村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权网络,完善农村投诉举报处理、督办、反馈机制,提高农村食品安全舆情应对、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制假售假、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共建立消费者联络站、投诉站54个,受理涉农地区消费投诉举报94件、办结9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缺失3.2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1、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创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食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培训和普及机制,延伸宣传、培训和普及触角,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技能、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规范和食品安全消费水平。

  2、认真构建和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四有两责”机制,完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继续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做到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地域无盲区、监管环节无缝隙、监管品种无遗漏、监管时段无断层。

  3、认真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切实落实好“4批次/千人”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标准,不断加大农村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力度,不断提升农村食品质量水平。同时实施好“西山区农贸市场及大中型生鲜超市食品快速检测项目”,最大限度发挥农贸市场快检室的作用,努力确保进入我区农村地区食用农产品市场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4、综合运用好民事、行政、刑事等手段,继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力度。加大与区农林、公安部门的配合协作,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经营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5、完善和改进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努力争取区政府、街道、居委会、居民小组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全区农村集体聚餐条件,积极在涉农地区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活动。

  6、积极推进碧鸡、海口、团结等涉农地区消费者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网络建设,提升涉农地区消费者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综合维权能力,完善农村投诉举报处理、督办、反馈机制,提高农村食品安全舆情应对、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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