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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1712-488008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2-05 10:39
名 称: 西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文号: 西政办通〔2017〕54号 关键字:

西山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7-12-05 10:39 浏览次数: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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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区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身需求,是全民健身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为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不断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根据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和《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云政发〔2016〕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人民身体素质为核心,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履行政府全民健身事业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坚持统筹兼顾,推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全民健身事业的协调均衡发展;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活动与建设并举,努力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共同发展全民健身事业的新局面,抢抓机遇,实现我区全民健身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坚持“全民健身、全民参与”,大力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提高广大群众的体育意识,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新建一批公共体育设施以满足广大群众健身需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稳步增加,健康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健身组织更加健全,体育总会、各种健身俱乐部、各行业体育协会、健身晨、晚练点、健身气功站点门类齐全、布局合理,服务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到2020年,建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三、具体任务

(一)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1.社区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日常锻炼次数和锻炼时间逐步增加,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到2020年达到总人口的40%以上。

2.在全民健身日(每年8月8日)进行全民健身宣传,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健康咨询和国民体质检测。

3.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区级每年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或赛事(包括主办、承办和协办),100人以上体育活动不少于3次,500人以上的体育活动不少于1次;街道每年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不少于2次;社区根据自身实际,经常性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4.学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规定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大课间操等学生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

5.国民体质监测体系更加完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国民体质监测,符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手册》合格标准的16岁以上城乡居民人数比例达到60%以上,实现体育人口稳步增长。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状况。

(二)加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群众体育设施跨越式发展。

1.要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为主,争取到2020年全区有条件的涉农社区都建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

2.以多样化的健身设施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各种小型、多样的健身设施。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场地建设,打造适合区情实际的健身设施服务体系。

3.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多渠道筹资,保证社区及居民小组公益性体育设施明显增加。努力实现街道办事处有体育文化广场,社区、居民小组有标准体育设施。实现全区人均占有体育设施面积达标。

(三)健全社会化体育组织网络,发展壮大群众体育骨干队伍。

1.在各街道办事处建立规范的体育活动站(点),或成立全民健身指导协调委员会,健全和完善体育组织网络。

2.开展国家、省、市、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加强对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引导。

3.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每年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以上。要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公益作用。

4.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利用“西山区团结高原公路自行车邀请赛”、西山区职工健身运动会的影响力,深入组织全民健身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部队等活动。

(四)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加强群众体育法制建设,依法行政,规范群众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涉农地区和城市社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积极兴办,群众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全民健身事业管理体制。

2.各单位、各部门依法保障公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力。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全民健身设施用地规划。

将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规划,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二)扩大群众体育场地设施规模,解决群众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

1.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健身场地设施,重点推进西山区体育场提升改造建设。

2.采取新建、改建、开放等多种途径,为广大群众提供多类型的体育设施。

3.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路径工程”。

4.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管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将学校体育设施向学生和公众开放,切实解决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问题。

5.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创办和发展体育产业,形成合力,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不断加强和完善全民健身体系。

(三)积极倡导“健康、绿色、科学、文明”的群众体育活动。

1.努力创建体育“科学化、生活化、社会化”环境,积极倡导和推广公园体育、广场体育、街头体育、家庭体育和节假日体育等活动形式,鼓励更多的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

2.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建立覆盖社区的国民体质测试平台,定期开展针对不同人群的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重视青少年和儿童体育,关心老年人体育,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的体育健身活动,保障群众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力。

3.发展和传承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促进民族团结,打造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

4.坚持大型与小型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临时性与经常性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体现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民族性、传统性、趣味性和健身性。圆满完成省、市级运动会的组队参赛工作。

5.要以体育总会为龙头,以单项运动协会为主线,以学校、社区为重点,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形成网络化的群众体育组织框架。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和各类社会团体举办形式多样的体育竞赛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领导机构,加强对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的领导,健全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领导机构,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增强各组成部门履行职责的力度。

(二)加大经费投入。

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严格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的有关规定使用彩票公益金,保证全民健身事业经费随当地人口和国民经济的增长而相应增加。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

(三)建立考核制度。

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对在组织、指导、实施体育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提请区委、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对于未能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责任,予以问责。

(四)加强社会宣传。

做好全民健身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舆论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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