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A类)
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
团处复〔2017〕30号 签发人:何 俊
关于对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142号提案的答复
赵美玉委员:
您在区第九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修通团结龙潭明王宫通道公路》的提案,已交我处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明王宫道教活动场所,于2012年12月经昆明市宗教局批准开放,场所严格遵守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在团结地区及信教群众中有较好声誉,但由于受场地限制,宫观内尚有财神殿等四殿尚未建设,加之场地因素,遇到初一、十五等法事活动人员较拥挤,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其次,宫观处于大河村的后上顶上,只有一条曲径小道通往,一切配备物资和生活所需用品都靠人工搬运上山,给开展各项宗教活动带来诸多不便,急需上级各相关部门帮助协调从大河居民小组疏通一条长 1800米、宽6米的毛坯路通达明王宫。
二、 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此提案,我处分管领导积极与委员及相关人员对接,此路段牵涉坟墓迁移,且坟墓较多,协调难度大,暂时无法完成。目前,已和委员进行沟通,协商后同意另选路径,保持道路畅通。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我处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以期能逐步解决。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处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联系人及电话:杨本成 13888247226
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
团结街道办事处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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