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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6516-201710-274325 主题分类: 2017
发布机构: 昆明市西山区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0-19 00:00
名 称: 昆明市西山区农林局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33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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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农林局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33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10-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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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辉11名代表:

您们在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西华社区下辖三个小组利用山场发展林下产业政策及手续办理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西华社区下设三个居民小组,6个自然村,共有人口2391人,现有农户801户。社区现人均耕地只有0.3亩,人多地少,剩余劳动力较多。由于耕地减少,集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区利用荒山、荒坡整和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引进项目发展林下经济产业。西华社区林地中含省级公益林和区级公益林,目前西华社区红联小组租用山场发展种植、采摘果园林下产业没有办理林地项目的审批手续。

二、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为认真办理好您提出的建议,区农林局分管资源林政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听取、征求了您的意见。由于发展林下经济等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规定,国家及省林业厅有过明确的指示,即《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规定:“占用林地的单位或者个人提出使用林地申请,应当提供包括核准批复或备案确认文件等的建设项目有关批准文件等材料”;2016年4月26日《云南省林业厅关于发展林下经济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关于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占用林地的问题,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凡涉及林地占用均需办理相关手续”及“为切实推动我省林下经济发展,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在林地内修筑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的,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给予优先办理”。

结合西华社区三个居民小组租用山场发展种植果园林下产业的要求,请按照国家规定,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

三、下步工作方向

发展林下经济对我区农民的增收具有推动作用,下一步,区农林局在确保广大林权所有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将依法依规,积极做好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工作,为西华社区下设三个居民小组及全区的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感谢您对西山区林业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昆明市西山区农林局

2017年10月19日


(联系人:张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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