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农林局 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昆明市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325号建议的答复
陈坤等12名代表:
您们在西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河北社区居民委员会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待遇问题》的建议,已交区农林局和福海街道办事处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适应农村城镇化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2001年末西山区在省市其它地区没有开展工作、无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率先开展了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改革原则,在全区有条件的村(居)民小组成立股份合作社,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按股分配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新体制。至 2005 年底全区共完成23 个村 (居))委会、145个村(居)民小组的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顺利地使4万多村(居)民过渡为股份合作社股东。经过昆明市的几次区划调整,截至目前,西山区现有股份合作社133个,河北社区下属的股份合作社是区划调整后由官渡区划入西山区。
由上可知,股份合作社是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剥离出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实体,实行自主经营、按股分红。理事会是股份合作社的日常管理机构,理事长是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人,在没有同时兼任社区、小组干部的情况下,理事长的待遇应该由股份合作社解决。
二、建议办理情况
区农林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和农经站的工作人员积极与代表联系,通过面商进一步了解到:河北社区下属10个股份合作社因大量集体资产被征占变现并分配农户后,集体经济已相当薄弱,股份合作社名存实亡,没有集体经济收入来负担理事长的报酬,现在的理事长实际在履行农村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相当于居民小组长),但因没有纳入民政部门基层组织管理人员范围,理事长不能享受财政补贴,他们的补贴一直由河北社区承担,社区已不堪重负,所以委员建议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基层组织管理人员范围,享受财政补贴。
因基层组织人员管理及待遇问题不属于区农林局和福海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职责范围,无法直接解决代表所提建议,但已对代表作出了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区农林局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对全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后续监管工作,为我区顺利推进农业农村综合改革奠定最坚实的基础!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昆明市西山区农林局 西山区福海街道办事处
2017年10月19日
(联系人:何沿睿
联系人: 吴 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