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关于对碧鸡街道区域范围内实行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

[作者:西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9-25 09:23 来源:]

关于对碧鸡街道区域范围内实行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

亲爱的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为及时有效排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202292507时起,对碧鸡街道辖区范围(含西山风景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并组织区域内所有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保持区域静态管理


碧鸡街道辖区范围内(含西山风景区)进行封闭隔离管理,辖区内居民足不出户,政府派出工作组做好服务保障。92507:00起,辖区范围内居民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按照街道、社区动员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解除管控时间根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进行研判、另行通告。封控区域内实行24小时巡逻值守,对进出的静态管理范围、乡道路和村、组便道实施交通管制,车辆和人员执行只进不出。承担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应急抢险、医疗救治、民生保障、值班值守等任务的人员一律持有效证件出入,其他车辆和人员严禁通行。


二、做到非必要不流动


静态管理期间,暂停举办各类民俗活动。严格执行丧事延办、其他一律不办。所有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居家,不得外出,禁止聚会、聚餐、串门。


三、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静态管理期内暂停农村集市交易,保障群众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必需场所确需营业的,员工必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四、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目前,临时静态管理区各类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人民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配合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履行疫情防控的法定义务,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对拒绝接受检验检疫、集中隔离或者治疗,隐瞒涉疫行程和密切接触史,拒不向社区报备,或者阻碍疫情防控公务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以上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西山区碧鸡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925


来源:西山区碧鸡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编辑:杨锦佳

编审:康碧姝 杨晓静

终审:王利娟

保密审查:范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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