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西山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者: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9-10 15:19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西山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西山区区级储备粮的管理,保障区级储备粮安全,增强区人民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区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常储常新、调运高效,有效发挥储备粮的作用,按照《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昆明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和《昆明市市级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结合西山区实际,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西山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修订了《西山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西山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包含了总则、区级储备粮的计划、质量标准和安全指标、承储企业选定、入库、出库质量管控、储存管理、轮换和动用管理、财务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10个章节共52个条款。
本次修订总的导向是: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六保”工作中保粮食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西山区区级储备粮的管理机制,保障区级储备粮安全,增加区人民政府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区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常储常新、调运高效,有效发挥储备粮的作用。省粮储局、省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1月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的通知》(云粮发〔2018〕2号)、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农发行云南省分行于2020年7月出台了《昆明市市级成品粮储备管理办法》(昆发改粮储〔2020〕379号),2021年国务院新修订了《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储局随即出台了《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对新形势下政府储备粮的质量、安全、管理等均提出了新的要求。西山区新一轮机构改革完成后,全区相关部门、粮食购销公司的职能职责、管理权限均产生了变化,区政府于2015年11月印发的《昆明市西山区区级储备粮油管理暂行办法》出现了与机构改革后职能部门职责不符并脱节的情况。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9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邮箱:给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发电子邮件。电子信箱:昆明市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1562410@qq.com )
2.写信:给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写信。通讯地址:西山区秀苑路188号西山区政府大楼718室收(信封上请注明“西山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建议”字样)。邮政编码:650118。
3.微博:通过新浪微博(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参与话题讨论留言。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西山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