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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不越“滇”,我们在行动——西山区交运局组织学习《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

[作者:西山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05-08 13:39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编辑:奎艳蓉  审核:张磊  终审:李文江 

红线不越“滇”,我们在行动

——西山区交运局组织学习《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在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职责,结合我局日常执法与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局长刘义同志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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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自202411日起施行,作为云南省高原湖泊保护的专项法规,明确了滇池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原则和责任分工。交通运输领域作为滇池流域开发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在规划、建设和运营中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确保行业活动与滇池保护目标相协调。我局作为滇池流域交通建设的参与主体,在规划、建设、管理中统筹生态保护和行业发展,重点落实以下方面:一是分区管控:核心区禁止无关建设,缓冲区严控开发,绿色发展区优化布 局;二是污染防治加强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三是联合执法:   协同水务、环保等部门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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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局工作中坚持《条例》核心内容与交通职责关联的原则,结合职责落实《条例》实行重点举措。(一)坚持农村公路养护与生态环保协同推进,养护作业环保化,采用低噪、低尘工艺,生态边坡等修复技术,减少水土流失对滇池水质的影响,作业过程中使用雾炮降尘,避免扬尘污染。农村公路沿线增设排水沟和沉淀池,防止雨水冲刷污染物入滇池。涉路工程审批严控生态红线,核心区、缓冲区内涉路开挖项目从严审批,联合自然资源部门核查施工范围,严防违规占用生态空间行为。(二)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与扬尘防控。重点抓好施工扬尘专项治理,督促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进行围挡、覆盖,湿法作业,推行企业轮值洒水降尘机制,公路沿线企业按日轮流安排洒水车作业,对责任路段进行全面洒水降尘。联同相关部门查处违规洗车、倾倒生活及建筑垃圾、渣土等行为。严格落实运输车辆污染管控,严查渣土车密闭不严,抛洒滴漏问题,联合交警部门设卡检查,禁止高排放高污染车辆进入核心区。(三)开展水域联合执法与非法捕捞整治。联合市滇管局、公安、水务部门开展巡查机制,协助查处非法捕捞行为,提升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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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云南样本,我局将以《条例》作为行动纲领压实责任创新举措,统筹发展与保护,为构建水清、岸绿、景美的滇池生态屏障贡献行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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