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医保缴费
来信时间:
2022-09-21 15:58:57
来信内容:
您好,我们是一家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请问医疗保险缓缴期间是所有的医保费用都无需缴纳吗?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西山区医疗保障局
受理时间:
2022-09-23 10:00:20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经西山区医疗保障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障等五部门关于转发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文件的通知》要求,缓缴政策针对的是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参保单位仍然需要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医保经办机构正常划拨个人账户,兑现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连续记录个人缴费年限。 感谢您对西山区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受理单位:
西山区区长热线电话办公室
受理时间:
2022-09-21 16:04:32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西山区区长热线办已收悉,并交办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待有答复结果时将及时反馈给您,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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