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警钟长鸣依法矫正维护执法权威
[作者:西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11-30 09:16 来源: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
社区矫正警钟长鸣 依法矫正维护执法权威
---协同建水监狱对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
崔某,男,汉族,1975年出生,因犯非法经营罪,于2010年5月12日经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2011年2月,因患艾滋病引发获得性人体综合免疫系统障碍重症经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2011年8月到西山区司法局接受暂予监外执行并依法纳入社区矫正监管。2020年8月,监狱对该犯病情情况进行核查,监狱组织病情鉴定认为:罪犯崔某提交病情诊断结果已不符合《暂子监外执行规定》之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西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工作人员及时配合监狱干警对罪犯崔某实地考察回访,经核查该犯身体状况恢复,已在昆明市打工,保证人不能完全履行保证人义务,监狱认为该犯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2020年11月10日早9时许,西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前卫司法所、司法厅派驻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干警,会同协助云南省建水监狱干警到前卫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崔某执行撤销暂予监外收监执行工作。
这起撤销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理,有效维护了社区矫正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体现了社区矫正宽严相济、依法矫正的刑事执行政策;对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敲响了依法服刑、自觉接受矫正监管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