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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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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2年6月5日施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进行明确,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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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解读:关于《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区级部门职责分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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