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的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2022-05-26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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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9日,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的工作方案》(西政办通〔2022〕52号),为深入理解“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的内容,准确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依据
今年昆明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不断激发经济活力、释放消费潜力”“推进‘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因此,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昆明市“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放消〔2022〕1号)文件精神,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5月1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的工作方案》。
二、 放心消费创建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当好全市排头兵的目标定位,进一步健全完善促进消费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消费结构优化和提档升级,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昆明”提质升级行动,通过打造培育一批商品和服务质量较好、交易行为规范、经营场所安全、售后服务贴心、投诉处理及时、公众消费满意度较高的企业品牌,带动全区经营单位提升消费维权水平,推动改善全区消费环境,提升消费品质,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用得放心,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面覆盖。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昆明”升级行动,在承诺单位创建的基础上,开展示范单位创建,主要集中在西山区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领域、重点场所及经营服务性企业。
——商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强化培育引导,广泛组织企业开展质量比对,加强放心消费创建统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品种监管。
——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更加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权益维护和矛盾化解渠道更加顺畅,消费维权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一般消费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满意率逐年提高。建立不少于125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全面落实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消费纠纷自行和解率达到80%以上,实现一般消费纠纷“不出商家”的目标,及时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经营者诚信意识普遍提高。坚持“谁生产谁负责、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意识,强化放心消费自我承诺约束。以消费者满意为根本指向,认真落实放心消费各项制度要求,真正实现诚信经营。
——消费者满意度有效提升。将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放心消费建设重点,盯焦点、抓关键、破难题,实现人民群众对消费满意度的稳步提高。消费维权网络全面覆盖,消费维权站点覆盖全区重点消费场所,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升。
三、 放心消费创建主体
包括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包括街区、景区、市场和行业协会等,还包括社区。以上主体根据不同条件可申报创建“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单位,也可申报创建“消费维权服务站”站点。
四、 申报条件
(一)申报“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单位,由经营者自愿申请,并须同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在西山区范围内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
2.已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4.公开作出“放心消费在昆明”承诺;
5.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商品质量以及首问负责、赔偿先付、进货查验等相关管理制度;
6.生产经营和服务与百姓生活消费密切相关。
(二)申报“消费维权服务站”站点条件
1.证照齐全、信用优良;
2.重视内部管理,管理制度健全;
3.有负责处理消费争议的人员或机构以及硬件设施;
4.在日常的运作中有一定的消费投诉数据体现,具备良好的处理能力和经验;
5.明确“消费维权服务站”机构、组成人员及联络员。
五、 放心消费创建组织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保障工作开展,西山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20家区级单位和10个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西山区“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山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全区“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相关文件:关于开展“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