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西山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来源: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2022-04-19 15:41
朗读
一、制订的背景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依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城市更新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加快推进深化改革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加快实现西山区城市功能基本完善、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城市环境显著提升的建设目标,结合西山区城市更新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西山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本实施意见,基于贯彻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和响应上级决策的目的,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规范化操作,对今后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具有指导意义。
二、政策制定依据
制定本实施意见的主要依据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昆明市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八部分“组织保障”中要求各辖区政府制定工作措施,细化实施办法和目标任务,统筹负责本区域内城市更新工作。
三、主要内容及其说明
(一)确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不断凸显和丰富西山区作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中枢门户区的战略定位,不断丰富西山区“三个功能定位”的价值内涵,努力走出高质量的现代化城市发展之路。基本原则是坚持规划引领、产城融合,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坚持公众参与、注重保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3年全面启动、5年完成改造”的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完成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
(二)明确城市更新内容。适用范围为七个非涉农街道办事处,三个涉农街道办事处参照执行。更新方式倡导“微更新”和“全面更新”相结合,分为功能改变、综合整治、拆旧建新三种方式。更新模式有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自主更新三种模式。
(三)细化组织实施的程序。首先科学合理制定城市更新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有序推进实施。根据功能改变类、综合整治类、拆旧建新类的不同要求和特点,明确申报、审批、实施和验收管理程序。重点对拆旧建新类的实施程序(确定实施主体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划定更新范围,开展规划、用地报批及土地供应工作,项目建设及验收)进行了细化。
(四)强化规划管理。规范规划报批主体,由项目一级开发主体具体负责委托编制规划调整方案报区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按程序上报审批;优化规划审批程序,对土地手续完善的回迁安置房及学校、环卫等公建配套项目先行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加强资源配置平衡,对于自身难以做到经济平衡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可跨街道、跨村(社区)统筹资源平衡搭配。
(五)规范土地供应。规范土地报批主体,区属国有平台公司负责一级开发的项目由区级牵头部门主导开展土地组价组件并落实土地供应工作,市级国有平台公司负责一级开发的项目由市级土地储备部门开展土地组价组件并落实土地供应工作。落实土地供应规定,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需严格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科学编制成片开发方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供应可采取划拨、出让等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城市更新等城镇低效用地,可采取线下挂牌交易方式供应至2025年。
(六)积极引入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统筹省级、市级资金;鼓励积极利用国家政策性金融对城市更新的支持性政策筹集资金,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支持城市更新资金筹措;鼓励引入市场主体投入资金参与城市更新;鼓励不动产产权人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
(七)强化组织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职能分工、严格督查考核、做好宣传引导五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重点细化了区级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市、区级国有平台公司、区级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明确了督查考核机制,将城市更新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区级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对城市更新项目涉及公共利益的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全程监督。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西山区城市更新改造局
联系人:陈丽华、马骊驰
联系电话:68338221
相关文件:《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西山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政办通〔2022〕38号)
相关文件:关于加快推进西山区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