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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6年至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购买计划公示

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采购本单位2026912027831日止的法律顾问服务,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202691日起至2027831法律顾问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工作内容

法律顾问的工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组建团队。法律顾问可以根据法律服务需求总量或者聘用单位要求,组建1-2成员的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应当符合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并在法律顾问聘任合同中载明。

(二)案件办理。法律顾问应当参与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等案件办理。每工作年度案件办理数量由聘用单位根据案件实际发生量合理确定。

(三)咨询论证。法律顾问应当参与重大改革、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大资产处置和重大民生项目等论证,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

(四)法律审查。法律顾问可以参与重大项目或重大合同的洽谈;具体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行政机关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以及其他涉法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五)学法授课。法律顾问应当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参加聘用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会议或专题讲座,通过以案析法、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授课,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理念与风险防范意识。

四、预算资金及费用

预算资金3万元,从预算资金中列支。

五、承接条件

(一)承接主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承接主体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三)承接主体应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承接主体拟选派服务人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五)承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金状况良好,无欠缴税款和社保金的良好记录。

(六)承接主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惩戒;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消息记录名单。

六、目标要求

法律顾问服务应遵循依法、勤勉、敬业、高效的原则,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审核函、参加有关会议、参与调解、庭审应诉等,为采购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具体行政行为、政府采购等具体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并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负责。

七、服务期限

202691日起至2027831日止

八、公示时间

2026862026812日(5个工作日)。

九、报名相关要求

(一)申报参评资料

1.申报资料清单;

2.拟承接主体的单位简介;

3.详细服务方案;

4.拟承接主体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复印件1份;

5.拟选派服务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1份;

(二)申报资料要求

1.上述资料建议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资料应在每页有痕迹处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请将申报资料扫描为PDF格式后提交。

2.拟承接主体应于2026812xsqwljsck@163.com),并电话确认(0871-68227925),未按期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十、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该项目不在采购目录之内,金额未达到60万元,由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通过自行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昆明市西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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