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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选任昆明市西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2026年第2号)

朗读

关于选任昆明市西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2026年第2号)

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我法治政府建设,依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现面向全公开选任1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范围

范围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律师和民营企业家等各界人士。

监督范围:对昆明市西山区辖区内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关心法治政府建设,热心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

2.具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业务知识,依法办事,公道正派;

3.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声誉和社会形象;

4.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行政执法机关在职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

法学本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或从事法律工作相关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执法监督公信力的。

三、工作职责

(一)依法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二)对全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三)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等活动;

(四)应邀对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应邀参加区政府年度执法质效评议工作;

(六)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617日至202662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公民自荐、组织推荐和邀请等方式。申请人需填写《西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并将相关资料(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免冠蓝底一寸正装照片2张等原件和复印件)报送至司法局法务科邮箱。

(三)审核批准:经司法局对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审核合格人员确认行政执法监督员身份并向社会公示。

(四)选用: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制作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告。

(五)选任期限: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为年,可以连续选任;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除。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一)行政执法监督员为公益履职岗位,不领取薪酬,司法局提供必要履职保障和培训支持。

(二)行政执法监督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滥用监督职权,不得妨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工作,不得泄露在监督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利用监督员身份从事与监督职责无关的活动。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依法依规取消选任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及任资格。

(五)本公告由昆明市西山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淑敏、李燕朵,68223159

 箱:2466641701@qq.com

附件:昆明市西山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

昆明市西山区司法局

2026616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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