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海口旺鑫洗涤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2026-04-2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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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海口旺鑫洗涤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海口旺鑫洗涤中心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口旺鑫洗涤中心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海口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奥立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羿风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收购昆明奥立特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厂房进行运营,项目总占地面积16666.67m2(25亩),总建筑面积12638.50m2,其中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3955.95m2,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3955.95m2,3#楼建筑面积为1277.47m2,4#楼建筑面积为3360.84m2,锅炉房建筑面积50m2。项目建设隧道洗涤龙5套,全自动洗脱机25台,烘干机14台,高速熨烫线10套,折叠机12台,移动式打包机12台,建设生产用水蓄水池4个,总容积为1300m3,配套建设停车位20个。项目建成后,年可以洗涤布草10000吨。
项目总投资1900.00万元,环保投资74.40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厂房改造、厂房隔断、设备安装、环保设施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施工粉尘、施工机械废气、运输车辆尾气、焊接烟尘。通过采取施工现场围挡、对易起尘物料采取遮盖防风并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选择低烟尘焊料等措施减小施工废气的产生量,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二)废水:施工期设备冲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建成的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施工过程中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等措施减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能够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的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有组织废气:本项目生物质锅炉房设置一根排气筒,生物质锅炉使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烟气经多管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20米高烟囱(DA001)排放。锅炉烟气执行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项目生物质颗粒、锅炉灰渣、除尘灰均为袋装储存于锅炉房,锅炉房为封闭厂房,厂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垃圾收集桶、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沉淀池散发的少量恶臭气体,垃圾收集桶为带盖式,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化粪池为地埋式全封闭加盖设计,沉淀池设置于地下,为密闭式,能够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的影响,厂界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 中厂界二级标准限值。
(二)废水:项目生废水为项目洗涤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生产废水经过容积为500.0m3的沉淀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容积为1m3的隔油池、容积为20m3的化粪池处理后,部分进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用厂区绿化,其余部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云南海口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锅炉风机、空压机、隧道洗涤龙、洗脱机、烘干机、烫平机、打包机、折叠机等,项目采取优先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锅炉、风机、空压机安装减振基座/垫、生产设备均设置于厂房内,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六)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炉渣、除尘灰用采用编织袋收集后,作有机肥的原料;洗涤剂包装桶、生物质燃料包装袋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淘汰布草统一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食堂泔水及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存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七)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情况,建设危废管理制度及危废管理台账,配备灭火器材等消防器材,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海口旺鑫洗涤中心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1574153588@qq.com
电话/传真:0871-68226958 0871-68224474
通信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566号兴苑新居2栋1楼(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西山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65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