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家箐坝塘划定管理范围的公示
来源: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2024-09-26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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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家箐坝塘划定管理范围的公示
根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第18号令)及《水库降等与报废评估导则》(SL/T791-2019),结合水库工程实际运行情况,经相关论证,现公示如下:
达家箐水库降为塘坝管理。达家箐水库降为坝塘后,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年一遇。达家箐坝塘的功能为:以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功能。水库降等后起调水位为1914.40米(85黄海高程,下同),设计洪水位1915.17米,校核洪水位1915.29米,总库容9.7万立方米,有效库容2.3万立方米。在大坝上游增设水位标尺,保留现有大坝、溢洪道及涵管等基础设施,按坝塘规模和建筑物级别对溢洪道采取工程措施控制蓄水运行。对溢洪道进口、控制段及泄槽段进行改造,末端增设消力池。改造后,溢洪道还是由引渠段、控制段、泄槽段组成,中心轴线走向与降等前基本保持一致,位置向坝身方向偏移全长112.35米(降等前114.5米),进口高程从降等前1915.93米降低至1914.40米,降低高度为1.53米。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6日-2024年10月2日。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西山区水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871-68228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