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来源: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2024-09-12 12:05
朗读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第三百七十八条;
(二)《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三)《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第二十三条;
(四)《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2020年11月13日中国气象局令第37号)第四条、第五条。
(五)《防雷减灾管理办法》(2013年5月31日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六)《云南省气象条例》(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第二十七条;
(七)《昆明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第二十条。
三、许可条件
(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许可的条件
申请人条件:
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2.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3.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同时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条件
申请条件:
下列建设工程、场所和大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2.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3.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同时具备或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3.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四、申报材料
(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
1、《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申请表》原件1份;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和设计图纸原件1份;
3、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说明原件1份;
(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
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原件1份;
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纸等技术资料原件1份;
3、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原件1份;
五、办理程序
(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程序
建设单位持申请材料向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对综合窗口提交材料按要求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并通过审查的,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市气象局在承诺时限内审批——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核发《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二)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持申请材料向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对综合窗口提交材料按要求进行审查,材料齐全并通过审查的,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市气象局在承诺时限内审批——经验收符合要求的核发《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
雷电防护装置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验收决定书》。
六、主管部门
昆明市气象局。
七、办理窗口
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服务楼。
八、办理时限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不包括委托技术部门做报告时间);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不包括委托检测部门做报告时间)。
九、咨询查询
受理网址: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中国气象局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cma.gov.cn/。
联系电话:63149803 投诉电话:0871—64155249
十、收费标准
无。
十一、收费依据
无。
十二、特别说明
建设单位应取得气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建设工程防雷装置方可施工建设。
建设单位应取得气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雷电防护装置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防雷装置方可投入使用。
示范文本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公章): xxxxx公司
申请项目: xxxx项目
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
申请日期: 2021 年 ** 月 ** 日
项目 情况 | 名 称 | Xxxxx项目 | ||
地 址 | Xxxx省xxxxx市xxxx街xxxx号 | |||
建设规模 | 建筑单体 10 栋(座);总建筑面积 ** 平 方米; 最高建筑高度 *** 米;总占地面积 ** 平方米。 | |||
使用类别 | 化学品仓库 | |||
建设 单位 | 名 称 | Xxxx公司 | ||
地 址 | Xxx省xxx市xxxx街xxxx号 | 邮政编码 | 100000 | |
联 系 人 | 蒋**** | 联系电话 | 189******** | |
设计 单位 | 名 称 | Xxxx公司 | ||
地 址 | Xxx省xxx市xxxx街xxxx号 | 邮政编码 | 100000 | |
联 系 人 | 赵**** | 联系电话 | 189******** | |
说 明 | 一、送审资料: 1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 2 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说明。 申请单位应将送审资料按统一规格装订成册,连同本表送气象主管机构审核。 二、使用类别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和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2.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3.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 | |||
设计简介: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申请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办理结果:
气象主管机构(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示范文本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公章): xxxxx公司
申请项目: xxxx项目
申请时间: 2021 年 ** 月 ** 日
项目名称 | Xxxxx项目 | |||||||
项目地址 | Xxxx省xxxxx市xxxx街xxxx号 |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编号 | 项目编号:(xx省)雷审字【****】**号 | |||||||
开工时间 | ****年**月**日 | 竣工时间 | ****年**月**日 | |||||
建 设 单 位 | 名 称 | Xxxx公司 | ||||||
地 址 | Xxx省xxx市xxxx街xxxx号 | 邮政编码 | 100000 | |||||
联系人 | 蒋**** | 联系电话 | 189******** | |||||
设 计 单 位 | 名 称 | Xxxx公司 | ||||||
地 址 | Xxx省xxx市xxxx街xxxx号 | 邮政编码 | 100000 | |||||
联系人 | 赵**** | 联系电话 | 189******** | |||||
施 工 单 位 | 名 称 | Xxxx公司 | ||||||
地 址 | Xxx省xxx市xxxx街xxxx号 | 邮政编码 | 100000 | |||||
现场负责人 | 王**** | 联系电话 | 189******** | |||||
项目概 况 | 防雷类别 | ***级 | ||||||
注:对建设工程而言,应有单体建筑名称、数量、总建筑面积等信息。 | ||||||||
送审材料: 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申请表》; 2.雷电防护装置竣工图; 3.防雷产品安装记录; 4.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 ||||||||
建设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气象主管机构(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办理结果: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 (名称) : xxx公司
联 系 方 式 : 0871-64xxxxxx、139xxxxxxxx
证 件 类 型 : 营业执照
证 件 编 号 : 1234xxxxxxxxxxx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二)证明事项 (证明材料)内容
防雷产品安装记录和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三)证明事项设定依据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第十二条 雷电防护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三)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和安装记录。
(四)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五)承诺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代为承诺。
(六)承诺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具备与证明材料同等效力。
(七)不实承诺责任
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承诺持有以下符合要求和有关规定的材料 (在□里勾选):
☑1.防雷产品安装记录;
☑ 2.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本人已认真阅知并准确理解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并对
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以上所作承诺均为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愿意承担由于本人不实承诺、违反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 (签名/盖公章): xxx公司 行政机关 (公章):
2021年xx月 xx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