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西山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2022-11-11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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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西山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西山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敏 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刘江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莽敏琨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先武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梁 捷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
成 员:刘晓斌 区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端木鑫 区科技工信局副局长
田 丽 区司法局副局长
胡晓庆 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刘珂廷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黄文锋 区政府食品安全办专职副主任
李江涛 区医保局副局长
孟 阳 区法院副院长
丁志忠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泽堂 区公安分局环食药侦大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先武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着力解决加强药品安全管理、打击药品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西山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督办危害药品安全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协调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单位的人员参加。
(二)沟通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科室负责推进此项工作,指定1位科级领导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街道办事处要建立本辖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领导小组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承担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