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三十二批(昆环督转〔2018〕131号)交办编号 X530000201807110024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2018-07-18 10:15
朗读
关于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第三十二批(昆环督转〔2018〕131号)交办编号X530000201807110024交办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昆明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具体办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
昆明西山区云盘山化工厂位于海口镇小海口村的螳螂川边,主要问题是工厂新建的磷石膏渣场把小海口村的水源地完全占了,现在在倾倒磷石膏废渣。渣库外的积液池有3万多立方,直接排入螳螂江。该公司还砍伐近10亩生态林,便于填埋石膏废渣。企业在水源地上大肆乱填乱建市因为土地被村社干部暗地里租赁转卖,得到相关部门的允许。整个山箐湿地变成废渣堆场。附照片2张
二、属实情况
部分属实。
三、重复情况
与D530000201807020020重复。
四、涉及国家级环保督察专项行动情况
不涉及。
五、办结情况
已办结。
六、检查处理情况
(一)现场核实情况
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建于2010年4月,并配套建设库容为139.93万m³磷石膏堆场,2011年7月进行生产。总投资4868.28万元,占地面积183亩,年工作300天,每天24小时,总定员为527人。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1.饲料级磷酸氢钙DCP为150Kt/a;2.饲料级磷酸二氢钙MCP为50 Kt/a;3.肥料级磷酸氢钙(白肥)45 Kt/a;中间产品湿法磷酸75 Kt/a。项目主要工程为磷酸装置、DCP装置、MCP装置、白肥装置、磷石膏渣场、厂区道路及综合管网等。主要原料为磷矿、硫酸、石灰、煤等。
环保审批情况:项目于2010年12月30日经西山区环保局(海口工业园区)审批,取得《关于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200 Kt/a磷酸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海工环管发〔2010〕14号),含15万吨/磷酸氢钙、5万吨/磷酸二氢钙,包含库容为139.93万m³磷石膏堆场,2012年9月19日经西山区环境保护局海口工业园区组织对该项目(包含磷石膏堆场)进行了验收。项目2012年4月新建30万吨/年磷矿浮选项目(昆明理工大学编制环评报告书),2012年12月20日取得批复(海工环管发〔2012〕10号),2013年10月18日通过验收。项目于2014年8月原20万吨/年磷酸盐部分(磷酸二氢钙生产线)技改为4万吨/年磷酸二氢钾项目,由广州市环境环保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12月25日取得昆明市环境保护局批复(昆环保复〔2015〕682号)。该公司持有西山区环保局核发的云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证号:530112100056450C0758。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项目建有一套生产废水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为2000t/d,生产废水经沉清压滤处理后返回生产系统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一个30m³/d的中水处理装置集中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降尘使用;废气主要为磷酸装置的洗涤废气和8吨链排炉的干燥尾气,经喷淋洗涤器和膜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固废为磷石膏渣,统一进入厂区东面3公里处渣场。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1.2018年7月13日,海口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局和西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对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磷酸氢钙生产线、白肥生产线生产正常,磷酸二氢钾、磷酸二氢钙生产线因设备故障于2015年7月停产至今。生产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外排情况。该公司磷石膏渣场现堆存磷石膏约110万立方米,渣场内有效库容为130.47万立方米,渣场按环评要求建有一个容积为8000立方米的集液池,集液池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渣场降尘。因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现有渣库已不能满足继续堆存需要,该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向昆明市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申请扩容,2017年1月1日与昆明市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了土地租用合同,租用面积36亩,租用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用土地用于渣库扩容建设,扩容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551.5万元,设计新增库容409.46万m³,设计最终堆存标高1957m,同时建设一个容积为7.68万立方米的集液池,在渣库上方、渣库集液池下方新建了两个地下水监测井。现场检查时,扩容工程已完成约50%。扩容工程项目于2017年7月29日由昆明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组织了审查会并形成审查意见,于2017年11月8日委托中科森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了“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200kt/a饲料级磷酸钙盐干渣堆场扩容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4月3日通过了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目前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等待批复。
2.2018年7月13日,海口工业园区(街道)、昆明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西山区水务局对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的磷石膏渣场及周边水源点情况进行调查。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厂内建有循环用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是在内部通过污水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小海口村的饮用水源来自于青鱼社区九指姆山脚的地下水深水井,井深380米,年取水在7万方左右,距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直线距离约5公里。西山区农村饮水全安水质检测中心于2018年02月13日对小海口村末梢水进行了取样检测工作,通过对常规20项检测,水样符合三类水标准,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磷石膏渣场没有占用小海口村水源地;磷石膏渣场的集液池收集的积液经抽水泵抽排回用于渣场的堆渣扬尘防治和用车运回厂区回用,无外排;该项目已取得西山区水务局水土保持批复并已验收。
3.2017年11月上旬,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林地征占用许可的情况下,在林地上采用挖机开挖,并在林地上修建堤坝,改变林地用途。经聘请云南昆明忆尘森林司法鉴定中心,对昆明云盘山有限公司占用块进行地类、面积鉴定,其鉴定意见为: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在海口林场,小海口村云盘山小河边山占用地块为生态公益林,面积为24.059亩,林地原有地貌已完全改变,原有植被严重毁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2017年12月7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对该企业破坏林地事件进行立案侦查。
(三)针对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对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切实加强厂区扬尘控制,加大洒水降尘力度,切实防止扬尘污染;
2.做好生产废水和集液池废水的收集、补水、回用水量相关记录台账,确保污水不外排。
3.切实加强磷石膏渣场管理,确保污染物不外排。
4.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环境管理工作。
七、责任追究情况
无。
八、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将继续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其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九、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