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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区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方案

朗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实施更为积极的创业创新政策,有效激发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形成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为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助推我区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意见》(昆政发〔2017〕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政策、环境、服务联动,引资、引技、引智并举,为创业创新、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最大限度激发创业创新活力,打造政策实、环境优、服务完善的区域化创业创新城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机制创新,优化创业环境。依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坚决破除阻碍创新、限制发展的体制约束和政策瓶颈,降低创业创新准入门槛,营造均等普惠环境。

2.坚持需求导向,激发创业活力。坚持以人为本,鼓励全民参与创业创新。切实解决创业者创业过程中面临的政策、资金、平台、服务等瓶颈问题,最大程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

3.坚持服务为先,完善服务体系。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服务为先的工作理念。开放共享创业创新公共服务资源,积极搭建培训服务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人才服务平台和项目服务平台,实现创业创新要素跨地区、跨行业自由流动。推动各行业创新商业模式,建立完善线上与线下、境内与境外、政府与市场开放合作的创业创新机制。

(三)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的政策措施,推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加速成长,培育一批具有市场活力的创业创新支撑平台,形成创新支持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互动,为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新动能。力争到2020年,全区市场主体总量比2015年增长40%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总数比2015年增长50%以上;“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以上,全区创建10个以上市级科技众创空间,5个农业创业示范村,加快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进金融产业园区、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和农业创业示范园建设。着力构建创业创新平台,拓展创业创新空间,健全创业创新机制,营造创业创新氛围,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

二、优化创业创新环境

(一)降低创业创新准入门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推进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大幅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建立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自主申报制度。推行企业“多证合一”和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以“减证”推动“简政”。实施“互联网+工商登记”模式,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建立和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妨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流程,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审批等政府服务管理模式,实现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便捷办理。推进企业简易注销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改办、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局牵头;区地税局、区国税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等部门配合)

(二)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切实减轻创业创新者负担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完善收费目录管理制度,不在目录内的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收取。依法开展的各类行政审批前置性、强制性评估、检测、论证等专业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实行当地政府定价管理的,对初创企业在创办期间(2年内)按照不高于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的50%收取。(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配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全面清理、修改或废止行政垄断、市场分割等妨碍创业的制度规定。强化市场监管,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依法加强创新发明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打击知识产权行为力度,增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立“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区发展改革局、区审改办、区科技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三、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

(一)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

完善人才奖励机制,每年完成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100人的目标。继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库的建立。完善对“国突”“国贴”“省突”“省贴”“市突”等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和信息管理,根据《云南省提高人才奖励标准实施办法》,条件成熟的组织申报“基层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鼓励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团队在我区创新创业。支持企事业单位培养和吸引创新人才。鼓励和支持依托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支持围绕西山区重点产业建成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人才载体。对科技创新团队及人才项目资助,经过省、市批准认定的科技创新团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过省、市批准认定的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过区委、区政府批准认定的区级专家工作站,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经过省、市批准认定的科技特派员所承担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项目资助。对经西山区政府批准认定的区级优秀科技人才给予1万元的奖励。(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二)支持以大学生群体为主的青年创业创新

推进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建设,鼓励园区引进专业管理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因地制宜改造升级,努力建设集创业孵化、创业培训、资源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创业创新园区。统筹安排创业创新专项资金50万元,对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创业示范园区、新型孵化平台等进行扶持补助。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提供无偿资助、创业(实训)补贴、场租补贴、网店补贴、二次贷款等政策扶持。深入实施“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公益项目,对通过认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实体)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无偿资助。鼓励青年大学生开展电子商务领域创业,经工商登记的电子商务企业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商务投资促进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三)引导农村劳动力创业创新

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园区、物流园区,鼓励相关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现有场地资源,通过改造、整合、挂牌,共建等方式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和农业创业示范园,两年开展一次考核,达标后由市级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继续开展“农业创业示范村”建设,每年建设1-2个“农业创业示范村”,达标后由市级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区级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创新,对返乡农民工在当地创办经济实体,且办理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当地3人且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市级财政给予创业者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和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区级做好申报工作。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建成2个设施设备齐全的农民工创业实训基地,每个实训基地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实训补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农林局、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部门配合)

四、完善创业创新服务体系

(一)搭建培训服务平台,提升创业能力

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通过学校订单培养、工学交替、师徒技术传承、企业岗位培训、技术攻关、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参与行业技能交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培养措施,提升创业者技能,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条件成熟的要积极组织申报云南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云岭首席技师”或“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每年组织农民工等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不少于2000人次,扶持创业不少于250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15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50人;专业技能型100人),资金概算25万元。继续建设妥排社区六岔路村市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村,资金概算20万元。区级财政分别给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每年每家2万元高技能人才培训、技能竞赛经费,从年度预算中专项划拨列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林局、区总工会牵头;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二)搭建投融资服务平台,破解资金难题

1.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深入实施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券,为小微企业购买法律维权、财税代理、研发设计、信用评价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提供补贴。贯彻落实“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支持政策。(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完善落实创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予以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在个人所得税方面,高校、科研院所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奖励的,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区国税局、地税局牵头;区财政局、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配合)

3.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采购单位改进采购计划编制和项目预留管理,增强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效果。加大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把政府采购与支持创业创新紧密结合起来。(区财政局牵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配合)

4.完善创业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国有资本、社会资本设立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创业创新。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探索金融支持创业创新模式。加强对小微企业发展金融支持,提升小微企业应急贷款周转资金效率,缓解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中的融资难题。加强资本市场融资,落实中小企业上市、挂牌、发债融资支持政策。组织、帮助有上市、挂牌意向的小微企业申报进入上市项目库。探索小微企业通过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担保、贴息或科技计划支持,减轻企业融资成本负担,引导和支持金融、保险等机构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探索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区金融办、区财政局牵头;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配合)

(三)搭建人才服务平台,提供智库支持

1.实施西山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到2020年,分批选拔不少于10名“西山优秀科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每批评选产生的人选命名时和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区级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奖励。推荐培养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及后备人选不少于10人,申报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团队不少于5个,对辖区单位批准创建的省、市级科技创新团队的,由区级财政分别对应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主要用于项目(课题)研发和人才培养等。培养期内,条件成熟的积极组织申报云南省“院士后备人才”“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学者”培养工程或“昆明市科技领军人才”。(区科技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实施科技创新梦想工程。贯彻落实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的要求,积极实施包括创新导师计划,创新孵化基地(创新服务平台)计划和科技创新创业梦想服务行动在内的昆明市科技创新梦想工程。力争到2017年,全区认定80名创新创业梦想导师,5个以上昆明市科技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梦想孵化基地和服务平台,培养一批科技创新人才、产生一批创新创业成果。(区科技局牵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五、搭建载体服务平台,促进成果转化

(一)加快建设双创示范基地

积极汲取“昆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经验,有效集成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金融、知识产权服务及社会组织力量,引导双创要素投入,推动全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优化。推动云南光谷光机电科技孵化器升级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强化政策措施、集成服务资源、提升支撑能力,把万达广场、彩立方3C空间发展成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科技创新推动创业聚集区、省内一流的“双创”示范基地。加快构建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大力发展新型孵化机构,形成平台型企业孵化器、创业媒体、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形态,辐射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区科技局等部门配合)

(二)扶持创业创新孵化平台

鼓励在西山区创办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对被认定为昆明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园满1年的,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按每入驻一家企业2000元给予举办方补贴,每吸纳1人就业100元给予企业补贴。以后年度新增入园企业及新增吸纳就业人员对应补贴,按年申报。对通过评审认定的省级创业示范园区,在享受省、市级补助的同时,区财政再给予每个园区10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培育众创空间、创业工场或创业咖啡等新型孵化平台,对通过市级以上认定的新型孵化平台,区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配合)

(三)积极培育科技创新创业载体

鼓励推动各类开发(产业、工业)园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场地和专业化市场等资源,通过自建、合建及联建等方式,新建科技创新创业楼宇(园区)等新型科技孵化平台、众创空间和基地。实施科技孵化平台、众创空间建设补助。对具备科技孵化和服务资质能力、各类共用设施配套齐全、场地使用期限不少于3年、孵化、服务时间不低于1年等四个条件的楼宇(园区)经营主体,提供孵化、创客空间面积不少1000平方米,入驻免费孵化科技、创意设计类创业企业(团队)不少于30家,经审核认定,给予楼宇(园区)经营主体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提供孵化、众创空间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入驻免费孵化科技、创意设计类创业企业(团队)不少于50家,经审核认定,给予楼宇(园区)经营主体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

(四)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认定扶持

优先鼓励支持与我区重点产业领域相关的企业创建和培育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开展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扶持。对经2017年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孵化器或众创空间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按照每100平方米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五)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发展提升

鼓励已认定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不断发展壮大,对已经认定的市级及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按照100平方米给予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新引进的孵化企业和创新团队,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年每100平方米3000元的补贴。(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配合)

(六)鼓励创业创新园区(平台)先行先试

西山区科技型企业在市场、行业企业实施或组织开展“先行先试”完成具有市场价值产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设计、新品种,并有应用推广实现产值、形成产品,实现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给予研发团队、个人2—50万元的奖励(按西山区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奖励相关办法执行)。(区科技局牵头;区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六、强化创业创新保障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西山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作用,研究解决创业创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增强政策普惠性、连贯性和协同性。(区级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

(二)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和工匠精神,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加强舆论引导,发挥电视、报刊和新媒体等媒介作用,报道创业创新先进事迹,树立创业创新典型人物,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区新闻中心牵头;区科技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三)强化督查考核。根据双创工作要求,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及时落实双创工作评估体系相关事宜,结合本区实际,建立健全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把创业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目督办牵头;区监察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等部门配合)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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