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碧鸡文化广场建设电子彩屏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科技宣传工作发展的关心。
您建议中提到的电子显示屏是一种全新的媒体、全新的信息发布平台。通过电子显示屏可以每日反复滚动播出节目,可实现宣传、普及、传播政策法规、科技知识的目的。碧鸡文化广场目前已成为西片区一个休闲娱乐的重要群众活动场所,在广场建立电子显示屏具有一定的地域优势。可以加大宣传力度、丰富载体形式,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
作为一个科技推广项目,建设电子显示屏需要在硬件设施和维护管理上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电子显示屏建设不仅要注重本身的经济效益,更要注重它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者的有机结合是该项目成功运作的意义所在。该项目在实施上一定要体现社会性,增强对公众的吸引力,才能为更多的观众所接受,而这些都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来支撑。通过我局深入调研,较成功的经营管理模式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商业宣传为主、公益宣传为辅,以企业为主体,广告收入可作为企业的主要经济来源,成为电子屏管理维护的主要经济基础。
从2006年,区科技局就与区科协、西苑街道办事处一起对该项目进行过磋商,区科技局至今都在与省、市科技部门联系争取项目支持,也与区投资促进局联系作为区级招商引资项目引进企业投资。由于缺乏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参与到该项目实施进行建设,至今未能争取到项目支持和引进投资。目前,我局正积极参与广场所属辖区西苑街道办事处一道争取申请区、市科技计划项目,争取省、市、区各方支持。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此建议已于2008年5月26日面商)
联系人:杨丽娟 电话:8225668
西山区科技局
二00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