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留富善草莓种植基地》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我区草莓种植基地发展的关心。
我公司意见为不保留高海公路以东的草莓基地,主要有以下原因:
1、滇池治理始终是历届市、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市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明确要求全力抓好以滇池治理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坚定不移地做好滇池“四退三还一护”工作。因富善草莓基地大部分位于碧鸡镇富善村委会高海路以东,虽已在草莓种植过程中主要使用有机化肥和生物农药,但仍不可避免形成滇池周边区域一定的“面源污染”。
2、因草莓种植大棚分布较零星,在环湖湖滨林建设实施过程中影响整个环湖生态带的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并且难以形成环湖生态带的整体景观效果。
3、从考虑民生角度出发,建议对草莓基地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鉴于以上原因,我公司的意见为不保留高海公路以东草莓基地。
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此建议已于2009年6月4日面商)
联系人: 江巴洛桑 电话:13577123008
西山区城投公司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